涉空姐携毒案11被告被判处死刑
9月3日,经过近20天的审理、辩论和合议,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空姐携毒案(VN10专案)227名被告作出判决。
9月3日,经过近20天的审理、辩论和合议,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空姐携毒案(VN10专案)227名被告作出判决。
经过一周审理和合议,24日下午,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对涉及黄龙投资建设与人力供应股份公司的原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阮伯欢以及该案其他27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
阮伯欢(1967年出生,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原副部长)被检察院建议以《刑法》第354条规定的“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至13年。
得乐省人民法院8月5日开庭审理被告人伊·纽恩·阿云(Y Nuen Ayun,59岁,居住于得乐省亚啡乡)涉嫌“破坏团结政策罪”(根据《刑法》第116条规定)的刑事案件。
7月9日,顺化市第二地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文芳心因在顺化皇城折断国家宝物“阮朝皇帝御座”而被控“故意损坏财产”一案。
在评估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与严重程度后,合议庭判处阮廷胜有期徒刑11年。该判决体现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做到罚当其罪。在整个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均依法依规进行。
4月2日,得乐省人民法院判处黄玉俊犯“制作、传播、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罪”,有期徒刑8年6个月。
12月24日上午,越南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发生在顺安集团及部分相关单位、地方的案件作出二审宣判。
6月27日上午,福山集团案涉案41名被告庭审法庭进入辩论阶段,检察院代表向法庭提交了起诉书,对被告人提出了量刑建议。
5月29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对涉嫌违法颁发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一案的前工贸部国内市场司副司长阮禄安及3名同案犯作出判决。
根据越南刑法第2款第331条的规定,2月27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涉嫌“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罪的被告人张辉珊(生于1961年,住址胡志明市)。被告人张辉珊被判处有期徒刑30个月。
9月1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松善(1978年出生,居住河内南慈廉郡芳庚坊)的案件,根据越南《刑法》第1款第117条的规定,以“制作、散发或传播含有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内容信息、资料和物品”的罪名为由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6年。